貴單位您好:小孩爸媽在台南工作,媽媽戶籍在台南(外婆家) ,小孩則與爸同戶籍都在高雄,因上學因素要將小孩轉戶籍與媽媽同住,又因爸媽上班無法到戶政辦理可以委託外婆代辦??是否需要爸媽的 委託書/身份證件/印章 就可以?? 還需要其他?? 請指點~~ 感恩!!
您好:有關您所詢問委託辦理小孩遷徙戶口之相關問題,說明如下:一、依戶籍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:(一) 未成年人申辦遷徙登記,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為之,並攜帶下列證件(均須正本)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: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遷入地及遷出地戶口名簿,未成年人已領有國民身分證者,應同時攜帶其身分證及最近2年內所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;如由父或母單方申辦時,應附繳他方同意書辦理(二)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,得委託他人為之,受委託人另須帶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委託人親寫委託書及上述文件(均須正本)辦理。(三)遷徙戶籍之當事人於辦理時不得為出境人口。二、綜上所述,因小孩之父母無法親自辦理須委託外婆辦理其遷徙登記,需請外婆攜帶父母雙方之身分證、印章、遷出地(高雄)及遷入地(台南)戶口名簿、父母親寫委託書及外婆之身分證與印章,如小孩已領有身分證,並應攜帶其身分證及最近2年內所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(上述證明文件均須正本),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,並請注意於辦理遷徙登記時小孩不可為出境國外。三、若您仍有疑問,歡迎於上班時間來電本所諮詢(06)232-6734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,感謝您的來信。臺南市永康戶政事務所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