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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防範動植物檢疫物經旅客攜帶或經郵包及快遞方式違規 輸入,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安全

一、因近期國內接獲不明郵包寄送動植物檢疫物事件,以及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嚴峻,為落實邊境檢疫措施,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,應符合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及「植物防疫檢疫法」等相關規定,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,最高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二、查107年8月至108年7月,有13件在臺新住民或外籍移工因違規以快遞方式輸入臭豆、山竹、紅毛丹及肉製品等檢疫物而受裁罰案件,且108年8月至109年7月已增加至25件,請新住民及外籍移工提醒其家人勿任意寄送各類動植物產品來臺,以免收件人觸法而受罰。

為防範動植物檢疫物經旅客攜帶或經郵包及快遞方式違規 輸入,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安全

為防範動植物檢疫物經旅客攜帶或經郵包及快遞方式違規 輸入,影響我國農業生產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