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申請補發門牌

為便利通訊及訪友 ,若門牌脫落、遺失或毀損不堪使用,請申請補發門牌

申請人:
一、房屋所有權人
二、房屋管理人
三、房屋現住人(現設戶籍於該地址者)。

應攜帶書件:
一、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二、非房屋現住人另繳驗建物所有權狀或當年度已完稅房屋稅單正本。
三、委託申請時,另繳附委託書、受託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四、規費:每面新臺幣50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