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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新竹縣各戶政事務所113年度國定連續假期,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及各項預約服務。

一、新竹縣各戶政事務所(113)年度國定連續假期,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及各項預約服務。

二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3年    連續假期包括:

     (一)113年開國紀念日(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)。

     (二)農曆除夕及春節(2月8日至2月14日)。

     (三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月4日至4月7日)。

     (四)端午節(6月8日至6月10日)。

上揭日期有結婚登記需求者,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