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竹縣各戶政事務所(113)年度國定連續假期,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及各項預約服務。二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3年 連續假期包括: (一)113年開國紀念日(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)。 (二)農曆除夕及春節(2月8日至2月14日)。 (三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月4日至4月7日)。 (四)端午節(6月8日至6月10日)。上揭日期有結婚登記需求者,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
一、新竹縣各戶政事務所(113)年度國定連續假期,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及各項預約服務。
二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113年 連續假期包括:
(一)113年開國紀念日(112年12月30日至113年1月1日)。
(二)農曆除夕及春節(2月8日至2月14日)。
(三)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月4日至4月7日)。
(四)端午節(6月8日至6月10日)。
上揭日期有結婚登記需求者,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。